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以5个节税思路制定了税务筹划方案,合法合规实现了无企业所得税、税率低至0.5%的目标!他是怎么实现的?一起来看看!
营改增后,广告公司的营业税是6%,所得税是25%,让企业经营者头疼的问题主要是:
1、一般纳税人无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问题
2、经营成本隐形导致的企业所得税税负过高问题(居间费、介绍费、好处费等)
3、公司内设计师及销售人员工资普遍较高所导致的个税及社保问题四、多交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
针对以上问题,这家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:
一、将采购部门独立出来,成立采购中心
设立广告耗材采购中心,这样成本低,没有企业所得税,还解决前端采购没有成本票的难题。
材料采购分离出来,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,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,销售采购经营部个税核定征收0.25%~1.75%。
二、将设计部门独立出来,成立设计中心
设计中心成立个人独资企业,享受核定政策。
小规模纳税人0.5%-2.1%(小规模最高2.1%),一般纳税人0.5%-3.1%!
案例解析:
北京一家广告设计公司主营范围是广告设计、制作、技术服务等,公司原来一年1000万的营业额,成本费用400万元,那他需要缴纳的税收是:
增值税1000*6%=60万
企业所得税约(1000-400)*25%=150万
附加税60*6%=3.6万
分红个税(600-150)*20%=90万元
总计需缴纳60+150+3.6+90=303.6万
然后该公司在园区建立了2家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业务,享受核定政策,那么他应该交纳如下:
增值税:500w/1.01*1%=4.95w*2=9.9w
附加税:9.9×6%=0.594w
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:500/1.03*10%*35%-6.55=10.44万*2=20.88
综合税负3.14%
因此,个独模式下整体税额在31.374万!
三、将广告市场人员,改为灵活用工
员工收入增加,公司也不用承担社保成本。
灵活用工,是指企业用工灵活、劳动者就业方式灵活,相比于传统的劳动合同型用工方式,只需签订灵活用工协议,双方在时间、报酬方面都更加灵活,同时用工单位也不用给劳动者缴纳社保,经营成本降低。
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代发薪资,企业与个人之间可将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、民事关系。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,不缴纳五险一金,降低了企业社保公积金、残保金、解聘经济补偿金等成本,同时,通过更加灵活弹性的用工,提升了企业的效率、柔韧性和抗风险能力。